03
科技成果出資涉及的獎勵問題
依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四十五條,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本文所指為國有科研機構)利用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從該項成果形成的股份或比例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獎勵給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04
科技成果出資涉及的主要稅收問題
(1)單位:在滿足相關規(guī)定條件后,,企業(yè)所得所得稅可以選擇當期納稅或5年分期納稅或選擇遞延至轉讓股權時繳納,;免征增值稅。
(2)受獎勵人:在滿足相關規(guī)定條件后,,獲獎人可暫不繳納分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免征增值稅。
延伸閱讀:科技成果轉化稅負解析
05
科技成果出資疑難問題解析
壹|關于出資的相關問題
(一)非專利技術是否可以出資,?如果可以,,技術出資有哪些注意事項?如何認定履行了非專利技術的出資義務,?
非專利技術可以出資設立公司,。非專利技術符合公司法關于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相關條件要求:可以用貨幣估、依法轉讓,,且法律,、行政法規(guī)沒有對非專利技術出資的禁止性規(guī)定。
技術出資的注意事項及如何認定履行出資義務如下:
(1)明確出資技術標的,,在出資協(xié)議中明確技術包含哪些內容,,明確標的內涵和外延,而不是用一個非常簡單的名稱籠統(tǒng)的概括為某某技術,,為今后確認交付打下基礎,。
(2)明確出資技術權屬。國有科研機構的非專利技術一般情況下為職務發(fā)明,,所以出資行為應由技術權利人即國有科研機構進行決策,。關于如何證明出資技術權屬,可參考深圳市出臺的《深圳市企業(yè)非專利技術出資登記辦法(試行)》中要求,,技術權利人除須提交《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總局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非專利技術出資承諾書,并承諾該非專利技術為投資人所有,、未授予專利,、未設置擔保等事實。
(3)關于出資到位的界定,,概括來講是交付與權利轉移并重,,交付優(yōu)先。非專利技術以技術秘密形式存在,,不具有專利技術的公開性,,也沒有專門部門進行登記,所以非專利技術的交付與權利轉移與專利技術不同,。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因此我們認為,,出資者轉移,、交付技術權利需要與受讓公司(即擬入股的公司)簽訂書面轉讓技術協(xié)議,協(xié)議應附技術資料,、向出資者的承諾等書面文件,。簽訂協(xié)議后,出資方按照協(xié)議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有關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