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email protected]
2.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鼓勵高校院所科技人員面向社會和各類市場主體開展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橫向合作活動,,引導科技人員、高校院所承接企業(yè)等的項目委托和難題招標,。對科技人員承擔橫向科研項目與承擔政府科技計劃項目,,在業(yè)績考核中同等對待。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yè)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究,,高校院所承擔單個橫向項目實際到賬總金額300萬元及以上且通過自主驗收合格的,,可視同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其中農業(yè)類項目可視情確定,。 3.改革高校院所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高校院所的主管部門以及科技、財政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科技成果轉化情況評價結果作為“省一流學科建設”“省級重點實驗室”等工作績效考核評估以及確定申報科研項目和給予經費支持的重要依據,。對科技工作成績突出、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的高校院所,,可適當提高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4.推動高校院所完善科研人員分類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chuàng)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破除唯論文,、唯學歷的評價導向,。對主要從事應用研究、技術開發(fā),、成果轉化工作的科研人員,,加大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評價指標權重,,把科技成果轉化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不將論文作為評價的限制性條件,。 (二)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 5.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浙江工業(yè)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省農業(yè)科學院等試點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將本單位利用財政資金形成或接受企業(yè),、其他社會組織委托形成的歸單位所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賦予成果完成人(團隊),,試點單位與成果完成人(團隊)成為共同所有權人,或賦予科研人員不低于10年的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加快建立賦權成果的負面清單制度,。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應向單位申請并提交成果轉化實施方案,,由其單獨或與其他單位共同實施該項科技成果轉化,。試點單位進行審批并在單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試點單位與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應簽署書面協議,,合理約定成果的收益分配等事項。 6.落實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自主權,。高校院所應當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組織、協調和服務,,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明確登記備案、轉化實施,、處置分配,、組織保障、異議處理等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以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高校院所可以自主決定科技成果的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科技成果在境內的使用,、處置不再進行事前審批或備案,。單位將科技成果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的,,由單位自主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通過協議定價的,應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